各國勞工引進
 

  重大類、一般性製造業/重大投資製造業

為簡化申請作業流程,原經勞委會開放之六行業十五職業、六十八行業、七十三行業、陶瓷六行業、三k行業、

織布七行業、新擴廠行業、經加專案及接續聘僱其他雇主所聘僱之外籍勞工等九種開放案別,予以併案重整合

稱為「一般製造業」。

外籍勞工重新招募核配名額計算:以雇主有效聘僱「一般製造業」外籍勞工人數總和刪減百分之十

(小數點尾數不列計)後之人數核配之。

一般製造類

 

(申請條件)

「一般製造業」目前法令已暫時停止申請初次招募。現今僅開放「一般製造業」外籍勞工聘僱期滿重新招募。

首批入境之外籍勞工,有部份或全數獲經本會核准展延聘僱許可者,得於其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期限屆滿

之日前四個月,就「一般製造業」外籍勞工總需求人數,合併一次提出申請。

 

(申請流程)

 

 

 

重大投資製造類

(申請條件)

『重大投資製造業』目前法令已暫時停止申請初次招募

凡含有土地、廠房、設備及營運資金等重大投資之事業單位,得先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核列為重大投資案件後

再向勞委會職訓局專案申請聘僱。

申請資格一覽表

產業類別 高科技製造業(基本金屬冶煉、積體電路晶片製造、液晶顯示器、電漿顯示器、積體電路製程用光罩等五項製程或製品)   非高科技製造業
投資總金額  新台幣十億元以上  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上 
其中機器設備及廠房需達之投資金額  新台幣五億元以上  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
外勞人數核配原則  以經濟部工業局預估現階段合理生產線員工數百分之十 以經濟部工業局預估現階段合理生產線員工數百分之十五

重大投資案投資金額採列原則:以雇主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日起四年半中,連續三年期限內所完成之土地、廠房、設備及營運資金等實質投資金額。